纪检监察

工作概述

按照党和国家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精神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工作部署,在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设立纪检监察组,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根据授权履行监察职责。自2019年成立以来,集团纪检监察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安排部署,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持续推动集团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中铝集团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提供了坚强保障。集团纪检监察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协助集团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做好集团内部巡视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

2.强化监督第一职责,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督促推动集团党组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在集团落到实处,坚决整治贯彻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强化日常监督,抓住“关键少数”,督促推动集团党组成员、集团部门副职级以上人员忠诚干净、担当作为,督促推动集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和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3.加大对集团部门副职级以上人员的监督执纪力度,坚决遏增量、减存量,始终保持集团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精准、有效地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净化企业政治生态。

4.依法履行监察职责,对集团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据有关规定对集团非中央管理的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5.依纪依法开展问责,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企业党组织、党员领导人员,以及集团非中央管理的监察对象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单位)提出问责建议。

6.督促推动集团党组和各级党委加强直属纪委、战略单元和直管单位纪委、企业纪委的改革和规范建设,加强对集团直属纪委、战略单元和直管单位纪委、企业纪委的领导,指导、检查、督促集团直属纪委、战略单元和直管单位纪委、企业纪委层层落实监督责任,把管党治党压力传导到基层。

7.加强对集团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及时查处,坚决防治“灯下黑”。

8.完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交办、督办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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